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主席马飚在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大旅游发展,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推进广西旅游强省战略实施,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及国家旅游局批复的《北部湾旅游发展规划》,特提出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大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旅游发展牵涉面广,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引导全社会关心、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大旅游发展。
(二)坚持企业为主,市场导向原则。企业是推进旅游区开发建设和旅游经营的主体,要以市场为导向,研究市场需求变化趋势,整合开发满足旅游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
(三)坚持科学规划,整合发展原则。科学规划,突出优势,整合资源,强化主体功能,优化空间结构,统筹北部湾经济区旅游产业,发展大旅游,形成合理有序的开发格局。
(四)坚持精品品牌,项目带动原则。对旅游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提炼和打造优势资源,提升品质,打造旅游精品,形成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旅游龙头。以项目为突破口,通过项目带动集聚旅游生产要素,促进投资增长,增强旅游经济实力,提高运作效率,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五)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原则,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打造成为与地中海、加勒比海等相媲美的世界级滨海旅游目的地。以滨海度假、跨国旅游、海洋旅游、国际商务会展、边境风情体验为主体,融合游览观光、主题娱乐、时尚运动、康体养生、文化体验、生态旅游、修学科考、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成为我国旅游国际化发展的桥头堡和国际区域旅游合作的典范,旅游产业成为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合作的先导产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3年内力争实现十万大山、大明山国际山地生态度假旅游区、冠头岭国际会议中心、涠洲岛火山地质公园、茅尾海旅游接待基地、滨海新城商务休闲游憩区、西湾旅游区、江山半岛滨海休闲度假区、京岛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区、桂东南温泉养生休闲度假带、中越友谊关国际旅游合作区、崇左市大新德天瀑布国际旅游合作区等一批重大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形成海口—湛江—北海—钦州—防城港—越南下龙湾—海防—河内、南宁—崇左—凭祥—龙州—大新—靖西—百色、南宁—崇左—防城港—北海—海口—昌江—乐东—三亚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
三、重点建设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北部湾经济区旅游规划体系,特别是做好重点旅游区域的总体和详细规划。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旅游发展规划》、《涠洲岛国际休闲度假岛总体规划》、《南宁市国际都市休闲区旅游规划》,做好茅尾海海上运动休闲旅游区、三娘湾海洋生态休闲旅游区、北仑河口边关生态跨国旅游区、桂东南温泉养生休闲度假带等重点旅游区域的总体规划和钦州沙井港旅游集散中心、茅尾海旅游接待基地、中越友谊关国际旅游合作区、中越德天—板约瀑布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点项目的详细规划。
(二)深度开发旅游资源。立足北部湾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类型多样的优势,实施重点突破、优先发展、核心带动的发展战略,优先发展一批具有市场前景和潜力的旅游区项目,形成各具特色、重点突出、带动性强的广西北部湾旅游发展载体体系。加快发展一批具有市场前景和潜力的旅游项目,创建一批国家5A级景区。
南宁市:加快建设南宁国际都市休闲旅游区、大明山国际山地生态度假旅游区34个项目,总投资约188亿元。
北海市:建设涠洲岛火山地质公园国家5A级景区、北海冠头岭国际会议中心在内的20个项目,总投资约294亿元。
钦州市:重点建设茅尾海旅游景区,加快三娘湾海洋生态休闲旅游区、滨海新城商务休闲游憩区、钦州沙井港旅游集散中心、茅尾海旅游接待基地、茅尾海运动休闲区、七十二泾景区等21个项目,总投资约140亿元。
防城港市:加快建设西湾旅游区、江山半岛滨海休闲度假区、北仑河口边关生态跨国旅游区、京岛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区、十万大山国际山地休闲度假旅游区等21个项目,总投资约141亿元。
玉林市:加快建设桂东南温泉养生休闲度假带、云天文化旅游区、玉林市佛子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广西玉林湿地公园等24个项目,总投资约71亿元。
崇左市:加快建设大新德天瀑布跨国旅游合作区、凭祥友谊关边关历史文化跨国旅游合作区、崇左左江—花山文化山水生态休闲旅游区等13个项目,总投资约76亿元。
(三)完善重点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主要建设北海、防城港旅游客运码头,钦州市要预留旅游客运码头,推进北海、防城港、钦州邮轮专用港建设,发展钦州茅尾海、涠洲岛、北海银滩、防城港江山半岛游艇基地。推进邕江旅游客运码头、南宁市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及各重点旅游沿线旅游集散点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推进北部湾系列汽车旅游营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越边境旅游带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加快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完善建设。经济区各市要加快新建一批高档宾馆,特别是引进世界级酒店品牌和管理公司,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和档次。推进南宁中国东盟国际旅游中心、北海冠岭山庄国际会议中心、茅尾海国际接待基地,钦州国际海员俱乐部、北海银滩洲际大酒店、防城港德城大酒店、其沿大酒店、东兴国际游客集散中心、山口红树林温泉度假区、茅尾海旅游集散中心、钦州沙井港旅游集散中心等设施的完善。
(五)打造一批精品旅游路线,重点是跨国旅游路线。整合打造海口—湛江—北海—钦州—防城港—越南下龙湾—海防—河内的环北部湾国际精品旅游路线,形成环北部湾旅游圈;北部湾海上旅游金三角的滨海跨国邮轮旅游线;南宁—崇左—凭祥—龙州—大新—靖西—百色的中越边关探秘旅游线;北海—合浦—玉林的海上丝路历史文化旅游线;南宁—崇左—防城港—北海—海口—昌江—乐东—三亚的民族风情旅游线;中越边境自驾旅游线和湛江—海口—海南西海岸—三亚的自驾旅游线。
(六)加强北部湾旅游城市建设。按照国际旅游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标准促进南宁、北海等旅游中心城市的建设。将南宁建设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间跨国发展的重要商务会议中心,成为具有南疆少数民族和亚热带风情、中国绿城、中国水城特色、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组织中心。北海市在完善满足大众游客消费的海滨观光度假地建设基础上,未来向具有国际水准的的海滨旅游度假地和北部湾滨海旅游核心城市方向发展,将北海市打造成为国际滨海旅游城市。将防城港市建设成“东盟门户,激情港湾”主题形象鲜明,“滨海、门户、生态”三大特色突出的中越边境跨国旅游集散城市、国际滨海旅游城市。将钦州市建设成为海洋生态、历史文化特色突出的滨海特色的国际旅游集散城市。将玉林市建设成为以商务会展、宗教文化、健康休闲和侨乡美食为特色的旅游城市和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
(七)积极探索北部湾旅游发展新思路。建立跨国旅游合作区。大力推进中越合作,在中越边境和北部湾海域建立跨国旅游合作区,建设跨国景区,在限定范围内推行自由跨国旅游,加强跨国旅游安全和卫生协作。推进北仑河口跨国旅游区、德天瀑布跨国旅游区建设。构建旅游经济园区(开发区)和产业基地。选择一批有优势和潜力、以旅游业为主体功能的区域,设立一批旅游经济园区(开发区)和产业基地,实行投资、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确立旅游优先发展地位和控制要求。推进北海涠洲岛、银滩,钦州三娘湾、茅尾海、沙井港,防城港江山半岛旅游经济园区的建设,打造广西北部湾滨海休闲度假基地、高尔夫休闲产业基地。
(八)做好“两线”保护工作。“两线”海岸线、边境线。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岸线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和规定,协调北部湾地区沿岸海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海岸线经济发展与旅游开发和海岸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北海市山口生态旅游岸线、营盘珍珠旅游岸线、涠洲岛——斜阳岛旅游岸线、银滩——冠头岭旅游岸线、钦州市七十二泾——大环半岛旅游岸线、龙门港旅游岸线、防城港市企沙沙扒墩旅游岸线、江山半岛旅游岸线、京族三岛旅游岸线、北仑河口旅游岸线等旅游岸线的保护,保障其旅游功能。进一步加强中越边境线的资源与环境保护,保护或预留防城港市的东兴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越界河旅游开发用地(包括中越界河漂流、中越界河旅游休闲用地)、崇左宁明爱店口岸边关旅游用地、凭祥友谊关边关历史文化旅游区、凭祥平而河旅游休闲用地、凭祥边境旅游休闲用地、大小连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用地、龙州水口口岸边关旅游用地、大新德天瀑布跨国山水生态旅游区、大新硕龙边境旅游镇旅游用地等用地,保障其旅游使用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旅游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和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旅游资金筹措机制,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金筹措的新路,坚持“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实行 “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的政策,分清职责,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引进外资、企业投入、集体个人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政府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旅游宣传促销、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产品开发、旅游人才培训教育、旅游市场开发和奖励、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旅游企业的政策扶持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大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及各市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统筹和组织相关工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强化督促检查,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旅游发展建设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三)加强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建立广西北部湾旅游和会展人才小高地,广西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要重点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旅游和会展人才小高地倾斜。建立南宁、北海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构建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平台,建立泛北部湾区域人才服务网络。
(四)加强部门联动发展。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下,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厅际协调会议制度,集约旅游、宣传、发改、交通、建设、林业、文化、民族、环保、国土、海洋等部门及各市力量,形成部门联动格局,进一步增强加快北部湾旅游发展的整体合力。
(五)完善北部湾大旅游发展的政策保障。抓紧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广西与东盟国家和地区的互免签证机制,落实广西北部湾主要口岸城市南宁、北海、防城港、东兴、凭祥的落地签证问题,简化通关手续,强化口岸旅游服务功能和水平,适度扩大边境旅游通行证使用范围,尽快恢复东兴边境游异地办证,拓展北海中越海上旅游航线,恢复防城港——越南下龙湾海上旅游航线。进一步完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旅游发展的投资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对外开放政策等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