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旅游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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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旅游规划设计院 发表时间:2016-04-28 10:26:51 来源:国家旅游局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旅发[2015]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实现旅游业与其他行业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产业围绕旅游转、产品围绕旅游造、结构围绕旅游调、功能围绕旅游配、民生围绕旅游兴”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产业向深度和广度空间拓展,树立旅游业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形象,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及主体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业带动乃至于统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和模式。
全域旅游示范区分为全域旅游示范县(含县级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市(含地州)。各地首批申报全域旅游示范区,原则上不超过10%左右的县(含县级市),有条件省份可适当申报市(地州)为创建对象。创建主体为县、市地州人民玫府,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2016年验收公布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二、主要考核指标
1.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
2.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
3.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
4.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
5.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
6.区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度高、覆盖度广。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相关条件进行自检后,由县、市州人民政府提交全域旅游示范区中报材料及不少于一年的创建工作计划。
2.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和关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向国家旅游局推荐。
3.确定创肆名单。国家旅游局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检查,确定同意创建的县、市州名一单后对外公布。
4.组织验收。创建单仁应开展不少于一年的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完成后,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初检合格后,向国家旅游局提出正式验收申请,国家旅游局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有序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指导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首批申报单位资料报国家旅游局。材料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区域所在省区市旅游部门认可的旅游总体规划文本、基本条件现状证明材料文本、城市形象宣传片(光盘)、创建工作计划文木等;
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各地应严格按照上述基本条件,推荐空间覆盖度广、产业融合度深、综合贡献度大、居民参与度高的县(市州)进行申报。对评定工作中弃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对贵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