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各地疫情研判,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营业性场所方面:即日起,全区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上网服务场所全部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2.旅游企业经营活动方面:即日起,全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
3.营业性演出方面:即日起,各地各部门暂停审批营业性演出活动,恢复审批时间另行通知,已审批的演出活动由各地自行协调解决,并妥善做好退票、解释等事宜,防止引发群体事件。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文艺院团暂停组织文艺演出活动,所属演出场馆、影剧院暂停接待演出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涉外演出审批方面:已审批的春节期间外国、港澳台在国内举办的交流演出活动,协调各方取消活动安排,并自行做好解释工作,新的交流项目不再审批;
5.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本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即日起暂行闭馆,原组织的活动取消或延期,闭馆时长可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安排和疫情发展情况确定;
6.旅游景区方面:发现疫情的景区暂停运营。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相关单位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观众、读者、游客在退票、退团退费和行程调整方面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