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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旅游专题

  • 红色旅游发展七大原则

    广西旅游规划设计院  发表时间:2021-02-18 00:20:06  来源: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

    红色旅游产品在发展过程中,必须特别重视并致力于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旅游生态环境的改善,把可持续发展原则贯穿到旅游业发展的始终。各级政府加强对区域性环境问题的干预力度,寓保护于发展,以发展求保护,保护与发展并举,同时要因地制宜地制定新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摒弃破坏性和不适当的开发方式。


    二、坚持联动融合,产业化发展的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整合相关旅游资源,推动红色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形成红绿(生态旅游)结合、红黄(文物文化旅游)结合、红俗(民俗旅游)、红蓝(海滨旅游)结合,形成红色旅游产业与农林产业等其他产业的融合,把红色旅游产业链做宽、做长、做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发展壮大红色旅游产业规模。


    三、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在红色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注重与城乡建设、交通建设、环境保护、遗产保护等工作的衔接,重点打造不同历史时期代表性强、吸引力大、影响广泛、群众满意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

    在推进红色旅游项目建设中,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朴素实用,力戒奢华,避免大拆大建和重复建设。要切实加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认真履行申报审批程序,集中力量抓好规划期内经典景区建设。


    五、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的原则

    需要政府通过政策导向、投资导向以及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在红色旅游发展的主要环节上进行引导和推动。明确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强化政府在红色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经营性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红色景区的开发建设,共同推动我区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


    六、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质量的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规范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挖掘和丰富文化内涵,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增强红色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积极推动党史、革命史研究机构、旅游规划设计机构、旅游高效及研究院所,博物馆、纪念馆以及旅游企业,成为红色旅游的创新主体。


    七、坚持社会参与、多方促进的原则

    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拓宽红色旅游投资渠道方面,要由过去以政府为主向政府、社会多方投入转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发展红色旅游的积极性,凝聚各方面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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